在上班的地铁上(2 / 2)

起来,一面在手机上点外卖,一面为不知归宿的日子惆怅。

女孩身侧是一个瘦得不成样子的男人,干枯得像老家倒在田垅上的稻草。他时不时斜眼瞥身边的女孩,用小指头触碰她外露的肌肤,会在车身摇晃剧烈的时候伸头过去嗅她脖子的气味,或是大胆地在女孩的腿上摸一把。

换作以前,谭森早就一拳头招呼上去了,但现在他正在思量男人的行为是否能够构成性骚扰。即便这确凿无疑是性骚扰,但这跟那些堂而皇之强奸女性的人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?他惶恐,犹豫,惊疑,举棋不定。他想要逾越道德的界线,但法律又让他望而却步。他也是在边缘徘徊的可怜人,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?非要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揭穿他的罪行,让他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?这有什么好处,难道那样自己就能一跃而成受人敬仰的英雄?英雄啊,那只不过是小孩子的幻想,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,在这里,黑白对错永远是不甚分明的。

谭森别过头,装作什么也不知道。

后来,女孩忍无可忍,一巴掌甩在男人脸上。那人捂着脸在下一站仓皇而逃。而受害者却成为众矢之的,被目睹这一切的人评头论足。原本漠视周围环境的诸位开始仔细打量女孩,他们奇迹般一致性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——那个男的固然是个十足的变态,而这女的也不见得就是什么好鸟。

八点四十七分,地铁缓缓进站。

谭森随着人流下车,离开的时候发现那个女孩紧攥着裤子,浑身都在颤抖,而她的两个朋友正睡得不省人事。

谭森忽然感到一丝愧疚,但现在他没有多少时间去感慨,因为他还有不到十三分钟,为了两百块钱,他不得不摒弃自我谴责,首先选择快步跑向公司。

风在他耳边说,跑吧!趁大雨还未侵袭,趁神经还未崩溃,趁道德尚存。